央视网消息:12月30日,宜川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,12月28日,该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,网络上发现“宜川中学女生被打”视频。对此,该局立即指令城关派出所成立专案组,依法调查处理。

  经查,2022年11月25日,宜川县初级中学学生阮某某(女,14岁)因对同班生物课代表王某某(女,14岁)前两日抽查自己的作业不满,下午放学后,阮某某纠集本校学生郑某某(女,14岁)、师某某(女,13岁)、梁某某(女,13岁)、周某某(女,13岁)、孙某某(女,14岁)、曲某某(女,13岁)、张某某(女,13岁)、朱某某(女,14岁)、崔某某(女,13岁)、杜某某(女,13岁),以及杨某(男,15岁)共12人,将王某某带至县城中山街巷一砂锅店库房内,逼迫其坐在一木凳上,掌掴、脚踢、揪头发并威胁辱骂。事发后,王某某未告知老师和家人,未就医,未报警。

  目前,违法行为人已向受害人及家属赔礼道歉,受害人及家属表示谅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十二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六条及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一百五十四条、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,对阮某某等12人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。责成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,对涉案学生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。目前,受害人王某某正常在校学习、生活,为最大程度降低此事对王某某带来不良影响,县教育局已安排心理辅导老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。